8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山西省中医药条例》将正式实施。
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省疾控中心主任冯立忠介绍,《条例》共6章49条,包含了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方面,《条例》明确“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医类区域性医疗中心”“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独立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
在便民惠民方面,《条例》规定“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在促进产业融合方面,《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本地中医药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养生、休闲等特色健康产业,推动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在保障用药安全方面,《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质量管理规范,明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遵循的煎制方法和工艺流程,加强对代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针对山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人才匮乏这一突出问题,《条例》设立了中医药人才向基层倾斜的条款,即“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基层中医药人才扶持政策,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保障。鼓励中医药人才到基层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中医药服务”。
冯立忠表示,自2019年山西省启动建设中医药强省战略,出台《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方案》以来,省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领导小组,从“强服务”“强药材”“强产业”“强队伍”“强科研”“强协作”六个方面联动发力,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山西中医药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
据悉,全省现已建成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100万亩,带动野生抚育和大田种植350万亩、产量50.5万吨、产值82.8亿元。从事中药材初加工的企业、合作社达1000多家。在91个农业县(市)中,有88个设置公立中医医院,覆盖率达96.7%。基层中医馆建设项目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半小时中医服务圈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有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山西中医药强省建设,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方便、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为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中医贡献。”冯立忠说道。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