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疫情防控办8月4日
健康提示
8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1例。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7月26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7月27日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儋州市白马井镇,陵水县,临高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东阳市、浦江县,绍兴市诸暨市;重庆市合川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尼勒克县;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龙潭区;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等旅居史以及与上述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抵)并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社区(村)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落实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控要求,杜绝失管失控,并引导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提前登录“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检疫预登记。宾馆、酒店及各用工单位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本单位有7天内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情况,配合社区(村)做好管控。
三、请公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拒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