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山西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对《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山西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