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临汾市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攻坚,“生态立市”理念得到持续深化。市委、市政府建立环保常态化研究会商机制,及时解决生态环境治理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全面理清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53个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比重。健全了“三级”机构,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由“大脑”到“神经末梢”的全面畅通,同时先后出台了8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临汾市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整体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2017年的8.03降低到2021年的5.32,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年持续改善;重点河流断面水质2020年全部退出劣Ⅴ类,2021年全部达到Ⅳ类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创下历史佳绩。
现如今,美丽临汾生态画卷正一天天变为现实,大家可以感受到明显的变化。往天上看,“临汾蓝”成了常态;往地上看,一川清水两岸锦绣。一座有颜值、有气质、有价值的绿色生态城市映入眼帘,让临汾的老百姓幸福感满满。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