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消息:日前,省防指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开展河道堤防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排查河道及堤防管理范围内围堤套堤、滩地种植养殖设施、跨河阻水桥梁、碍洪建筑物、穿堤闸涵与管线、占用抢险救援通道,以及阻碍行洪的高秆植物、树木等防洪风险隐患。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交通、油气、电力、通信、供水、排水、排污等各类穿河、跨河、临河建筑物和设施,以及山丘区临溪靠河村居、各类市场和工厂、筑桥修路、发展旅游等情况。
省防指要求,各市级防指和省防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县级防指和水利、住建、交通、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按工程设施管理权限分级、分部门落实主管责任,跨河临河穿堤工程设施可能对河道行洪、堤防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要分堤段、逐工程明确排查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险点隐患根据轻重缓急分类施策,能立查立改的,要限时整改到位;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或整改可能影响堤防度汛安全的,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度汛措施,加强超警高水位时巡堤查险,全力确保今年汛期防洪安全;汛后按照一患一策、综合整治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河道行洪清障、堤防除险固堤、山洪风险隐患整改等措施,尽快恢复或提高河道行洪和堤防抗御洪水能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穿堤管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在跨河、临河、穿堤相关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的审查审批阶段,对未经论证批准的,严禁在河道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植物,坚决遏制河道新增风险隐患。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