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规范白及配方颗粒、冬葵果配方颗粒、红参配方颗粒等27种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标准》对每种配方颗粒的来源、制法、性状、浸出物、规格等内容进行规范,并对每种配方颗粒的鉴别、含量测定和特征图谱进行了详细说明。
《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北京市药监局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