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将报经国家审核备案的155个医疗机构制剂新增纳入甘肃省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支付,其中11个全省调剂使用的制剂,医保基金暂继续按照调剂使用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按照省级调整权限和程序,甘肃省医保局组织专家对市州新申报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评审,并报经国家医保局审核备案后,将新增医疗机构制剂纳入甘肃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将相关不符合规定的部分医疗机构制剂,调出甘肃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因变更注册后停产、未取得制剂医保编码等不能正常生产供应的33个医疗机构制剂,自动退出甘肃省医保支付范围。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