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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年高无子女 无须承担丧葬费

2022-09-13 来源:澎湃新闻网

  重庆市丰都县的熊婆婆与李大爷均是再婚,2017年8月,双方在丰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一起生活。李大爷与前妻育有的两儿一女在李大爷再婚时均已成年。


  2022年4月李大爷去世后,三子女主持操办了丧礼,并支付了丧葬费用3万余元,其间,李大爷的女儿领取了社保支付的安葬费7000余元和抚恤金3.2万余元。办丧期间,前来帮忙的村民陈某在干活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由李大爷的三个子女一次性支付陈某家属丧葬费等费用7万元,并已履行完毕。


  李大爷的三个子女认为,熊婆婆作为父亲的现任配偶也有安葬其父亲的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熊婆婆支付丧葬费用及死者陈某赔偿金总和的四分之一。


  法院认为,熊婆婆虽系李大爷的现任配偶,但因其已75岁高龄,本就需要人赡养,加之其无儿无女,原告方又未举示证据证明熊婆婆现有充裕的经济收入,故三原告请求熊婆婆分担安葬费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近日,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