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发布,该《意见》是北京市首个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文件。
《意见》提出,到2025年,北京市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初步建立,健康河湖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35年,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更加完善,水生态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建立。同时,将科学编制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大清河、蓟运河五大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到2025年,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流域水土流失和点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初步建立,水系连通性明显改善,河湖水系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水平有效提高,健康河湖比例达到85%以上,水生态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共同保护水生态的良好氛围和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流域水土流失和点面源污染防治成效进一步巩固,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更加完善,河湖水系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水平明显提高,河湖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大幅提升,水生态公共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水生态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建立。
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近年来,北京市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以河长制为统领,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五大主干河流26年来全部重现“流动的河”,有水河道、有水河长水面大幅增加,平原区地下水位连续6年回升,81眼干涸多年的井泉复涌。多个河段水库出现黑鹳、苍鹭等60多种珍稀鸟类,水生动植物种群稳步增加,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
将开展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
《意见》提出,开展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统筹市域空间地貌类型、自然资源禀赋、土地利用、水生态系统特征和生态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同流域特点和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开展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提出不同功能分区水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和目标。
此外,将编制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在保障河流防洪、水资源涵养、生态环境保护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河湖等生态空间和人类生产生活空间,科学划定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蓄滞洪涝区水生态空间,明确管控范围和要求。编制市、区两级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水专项规划,形成一套空间划分成果、一本空间利用台账、一套管控对策方案,作为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编制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基于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充分考虑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流域各生态要素的关系,科学编制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大清河、蓟运河五大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推进满足防洪安全、水资源优化调度、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健康、水景观提升、水文化传承等多目标要求的重要支流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着力巩固提升重点区域和流域水生态功能。
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河入库
在统筹推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方面,《意见》要求统筹协调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村(镇/城)的关系,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降低入河污染物总量,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河入库。
在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综合考虑水文节律、连通性、生境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等关键生态要素,实施河湖水系水生态的系统保护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意见》提出,切实提升河湖栖息地生境多样性,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实施河湖水系分类分段分区保护修复,着力改善野生生物栖息环境质量。推动水岸融合、一体化规划设计,适度拓展河道规划设计空间,按照宜宽则宽、宜弯则弯的原则,重塑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恢复河滩、洼塘、岛洲、溪流、河滨带等多样化生境,以生境多样性驱动生物多样性,为鱼类、鸟类、两栖动物、底栖生物等重要野生生物提供良好栖息空间。
同时,维护并提高河湖生物多样性。强化怀沙河、怀九河、拒马河等乡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已发现乡土珍稀物种河段的栖息环境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加强城市河湖生态化运行维护,为鱼类产卵、索饵、越冬、洄游提供全生命周期保护,为鸟类、两栖动物等野生动物栖息设立留野空间。科学实施生物操纵,促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生物多样性。防治河湖水系外来物种入侵。
不断增强城市河湖滨水空间生态服务功能,建设幸福河湖。在符合防洪安全等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实施城区河湖水域岸线滨水空间多功能融合,逐步恢复历史水系,促进城市功能织补和生态修复。根据不同河湖(河段)功能定位,加强城市郊野段河湖滨水空间的保护修复,兼顾生态性和亲水性,更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观赏、体验等多样化需求。
文字:吴婷婷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