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1-8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1-8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方面我省于8月底实现了国控断面V类水体的均值动态清零。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8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05,同比改善5.2%;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6%,同比改善3.1个百分点。16市中,威海、烟台、青岛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菏泽、枣庄等3市相对较差;烟台、滨州、泰安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日照、枣庄、菏泽等3市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当前,臭氧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今年夏季,为做好臭氧污染防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省从5月底至8月底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场帮扶工作,实现了16市全覆盖,共现场帮扶企业146家、加油站41家,发现问题79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92个。“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等10个重点环节,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下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张璐介绍。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8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9个,占比为71.2%,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16市中,济南、淄博、枣庄等3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东营、滨州、菏泽等3市相对较差;泰安、滨州、聊城等3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东营、威海、济宁等3市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2021年,我省成功全面消除了V类水体,153个国控断面年均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但部分断面水质仍位于V类边缘,一旦管控力度有所放松或遭遇干旱、强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可能会导致水质降类。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1-8月地表水国控断面持续消除V类水体。
记者了解到,为巩固提升国控断面“消V”成果,我省用好考核“指挥棒”,将国控断面年均水质出现“降V”情况纳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扣分项,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水质保障主体责任。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