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印发,提出加强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省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加强省级中医医院建设,各州、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实现州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实现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依托省中医医院建设省民族医医院,强化傣、彝、藏等少数民族医疗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支持省中医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支持州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计划,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培育工程,强化5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和32个州市分中心建设,实施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
为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规划》明确,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持续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组织开展重大疑难疾病、新发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协同攻关。依托省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依托高校、企业等建立中医药防治疫病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新药和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力度。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