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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好赖床四十天 多出费用自己掏

2022-11-22 来源:《南宁晚报》

  2021年的一天凌晨,广西南宁市的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面包车上路,与驾驶两轮电动车闯红灯的丘某相撞。事故发生后,丘某倒地受伤,潘某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丘某当天被送至南宁市某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经诊断,丘某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21天后,因其脑震荡症状基本消除,医院遂建议出院,但被丘某拒绝。之后丘某仍要求继续住院,直至住满两个月后才出院回家。


  丘某不顾医院建议多次拒绝出院,潘某和涉案面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因此产生的损失扩大部分不予认可,遂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法院采信医院出具的函件意见,认定丘某住院时间共计21天。对应累计医疗费用损失1.6万余元、误工费等其他经济损失2000余元,由保险公司承担1.2万余元,潘某承担6000余元。至于近40天因丘某拒绝出院造成的住院、误工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丘某需自行承担,潘某和保险公司不承担。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