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整沟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也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整沟治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我省实际,总结基层整沟治理成功实践经验,把整沟治理措施作为条例规范的重点。突出整沟治理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
针对沟域地区存在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水土流失、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条例》明确了在治理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规定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清洁流域建设、旱作梯田建设和老旧梯田提升改造、矿山生态修复以及搬迁后退出使用的宅基地复垦复绿等要求。
鼓励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明确加大沟域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沟域地区环境治理、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同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回、侵占搬迁村民或其他合法主体依法承包经营的土地,搬迁村民依法享有各种涉农补贴和生态补偿,保障搬迁村民各项权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共享沟域产业发展成果。
《条例》突出支持和鼓励措施。明确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在整沟治理中的碳汇能力建设和碳交易。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