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山东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针对四类症候人群制定了中药协定处方,要求各地、各单位广泛宣传推广。
根据协定处方,发热为主症,伴有头痛、全身肌肉酸痛、四肢关节疼痛、腰痛等症状明显者,使用一号方“柴葛解肌汤合银翘散加减”;发热为主症,伴有咽痛、咽干、咳嗽等症状明显者,使用二号方“葳蕤汤加减”;发热为主症,伴有腹泻、恶心呕吐、不欲饮食等胃肠不适症状明显者,使用三号方“藿香正气散加减”;发热或低热,微恶寒,咳嗽,无汗或汗出不畅,口渴咽干,四肢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轻微者,使用四号方“银翘散加减”。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应用协定处方的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要做好用量测算,加强重点中药饮片储备,充分发挥智慧共享中药房作用,满足群众中药饮片用药需求,构建有序就医秩序。各地要公布一批可提供协定处方方剂的医疗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或通过互联网医院等形式,提供用药咨询、付费购药、配送到家等便民服务,指导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居家用药治疗,使新冠病毒感染者在社区得到有效救治。
此外,山东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还遴选确定了41个可用于治疗儿童新冠病毒感染和季节性流感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疗机构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省药监局提出调剂使用申请。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