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小余和小徐合伙做生意。2019年,小余在上网时加入一个“薅羊毛群”,从中了解到,领取某电商平台新人优惠券即可低价购买商品。一开始,他使用自己和亲戚的某电商平台新人账号购买优惠产品,将日用品屯在家里使用,并将这个情况告诉小徐。随着日用品囤积得越来越多,两人萌生开超市的念头。可如何解决进货渠道这个问题?小余和小徐思来想去,在“薅羊毛群”中找到了答案。两人先通过微信群、QQ群等社交软件寻找号商,大量购买未实名登记的某电商平台新人账号,再利用恶意软件修改登录IP、生成虚假收货信息批量下单,从而骗购商品。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小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