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9日晚,保某在江苏南通市某餐厅用餐,席间饮酒过多。用餐结束后,保某在某网约车平台上下单约车。网约车司机蔡某接单后,驾车到达餐厅门口。保某上车后,车辆在原地停留。约五分钟后,蔡某从驾驶室开门下车,并扶保某下车。下车后,保某站立不稳当即倒地,蔡某未作停留驱车离开。后保某从躺倒的地面挣扎站起,独自沿河边道路慢行。次日,保某被发现溺亡于下车点前河道。保某家属认为司机蔡某和某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保某的死亡负有责任,向法院起诉索赔。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蔡某可以直接判断出保某已经处于较为严重的醉酒状态,且处于危险状况。而蔡某未采取任何措施,弃之不顾,显然没有尽到关照、照顾义务。网约车平台基于法定的承运人责任,应对司机未履行尽力救助义务而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近日,法院判决网约车平台承担15%的责任,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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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