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月16日消息,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批建湿地公园63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0处、省级湿地公园43处。2023年,我省将加快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为湿地保护保驾护航。
湿地有“地球之肾”之誉,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据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山西省湿地面积为22.12万公顷。省域内有湿地维管束植物595种(含变种、变型),湿地脊椎动物28目55科231种。近年来,山西省持续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基本建成。目前,已认定发布包括运城市垣曲县黄河小浪底库区、临汾市洪洞县汾河等10处重要湿地的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山西省林草局负责人表示,2023年,山西省将加快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系统构建依法保护、规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此外,山西省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开展自然体验、研学教育等活动,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文字:周 皓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