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市的廖先生、方女士于2014年10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但对财产分割一直未达成一致。在夫妻共同财产中,除了一套正在按揭贷款的商品房,双方还共同经营了一个抖音号,用于直播售卖渔具。2022年3月,方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近日,廖先生与方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商品房共同赠与小孩,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廖先生偿还;抖音号由廖先生继续使用和经营,廖先生分期向方女士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