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湖北恩施市新塘乡男子刘某富伙同哥哥刘某云、姐夫廖某、朋友冯某抢劫加油站,仅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几人逃窜途中,吃饭、买烟花了60多元,每人分得30元钱。后来一同作案的三人被警方抓获,只剩刘某富仍在逃。
原来,刘某富的家位于新塘乡的一座大山中,距离集镇有近10公里山路,四周山峰林立,地广人稀。在他家对面的大山中,有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有一山洞。案发后,刘某富便潜入悬崖峭壁的洞中安家。山洞外树木茂密,藤蔓交错,洞口隐蔽。山洞里有被子、锅碗瓢盆等。每逢过节,他就趁着夜色潜回家中,取些粮食和腊肉,再回山洞里。
2023年2月12日,经民警反复上门规劝家属,潜逃14年的刘某富投案自首。刘某富到案后表示,尽管山洞能容身,但吃饭、饮水、洗衣都十分不便,头发长了只能自己用剪刀剪,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