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的张先生离职后多次联系发放在职期间工资,收到前老板备注为“工资”的1元钱转账。但张先生入职时谈好的底薪是1.2万元加提成。2月17日下午,涉事公司杭州线尚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凡先生解释说:“这个1元钱是补发的,是之前给离职员工算少了1元钱。”凡先生表示:“补发1元钱针对的是办理了正常离职手续的员工。”公司和张先生之间存在工资纠纷,按照公司章程,张先生属于“非正常离职”,一方面张先生未正式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另一方面双方对应发放的工资金额存在疑义。凡先生说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最后给出的要求执行。”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