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公告,在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中,决定从3月起至5月31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线索举报实行奖励。
举报范围:山西省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民爆物品、油气长输管线、非法违法采矿、经营性自建房、森林防火等19个行业领域。
举报奖励标准分3种情况,实施分别奖励。一是对举报19个行业领域一般事故隐患的,予以1000元至2000元奖励。二是对举报“煤矿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特别行动”中明确的11种严重违法行为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举报11种严重违法行为以外的其他煤矿重大隐患的,予以处罚金额15%的奖励,一次性奖励金额不低于3万元。三是对举报其他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按行政处罚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一次性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