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最近的“顶流”,那必然是冬奥吉祥物冰墩墩。如果商家为了蹭热度,违法仿制售卖“金墩墩”,这样的行为谁来管?2月2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邀请检察人员现场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立即撤柜下架,停止侵权行为。
2月14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反映,有珠宝店通过微信和店内推销的方式宣传售卖“金墩墩”。接到线索后,检察机关立即行动,分派干警对翼城县较大规模的珠宝店进行全城摸底。
经调查后发现,辖区多数珠宝店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但有2家珠宝店内售卖有黄金饰品“金墩墩”。该饰品采用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且刻有“BEIJING2022”以及奥运会五环标志。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冰墩墩”。
2月17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在十五日内依法快速履行行政职能,对珠宝店销售“冰墩墩”形象黄金饰品的侵权行为及时查处,保护奥林匹克专有权人(北京冬奥组委)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检察机关还对市场上违法销售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行为全面排查,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据悉,检察建议送达后,行政机关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同时邀请检察人员现场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立即撤柜下架,停止侵权行为,并表示将依据法律规定在十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法律链接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四)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五)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