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我儿子离婚吧!”近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申请,年迈的老夫妻带着儿媳张某来到法院,希望为瘫痪在床的儿子刘某代理申办离婚手续。
原来,张某与刘某于2002年相识相恋并结为夫妻,两人婚后感情融洽,一年后生育一个女儿。可2008年一场疾病让刘某变成了“植物人”。为了缓解家庭生活压力,张某在镇上做些小生意,一边赚钱补贴家用,一边照顾女儿上学,老两口则在家里照顾卧病在床的儿子,一家人的生活十分艰辛。但每次想要放弃时,想到女儿和丈夫,张某都咬牙坚持了下来。看着身体每况愈下的儿子,老两口不忍心再将儿媳留在身边,于是作为刘某的监护人,老两口劝说儿媳同意到法院与瘫痪儿子解除婚姻关系。近日,法官依据实际为张某与刘某订立离婚调解协议,同时希望张女士离婚后,继续能前来协助照料刘某。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