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领取机动车驾驶证19天的阿林来到江苏省镇江市某汽车4S店选车,在试驾一辆小型客车过程中,撞击到当地秀山路路牙,造成车损2.04万元。该4S店将阿林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经调解,阿林赔付1.7万元。调解生效后,阿林认为该4S店未审核其驾驶证且未告知试驾车无车损险,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未予受理。2022年2月,阿林向镇江经开区检察院提起民事监督申请。该院经审查认为,该4S店虽有一定过错,但无证据表明法院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因此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经公开听证、释法说理,阿林撤回民事监督申请。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