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2021年会上抽中11万元现金大奖,但公司拒绝向我发放。”夏诗澜(化名)是一家汽车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商的前台服务人员,在公司2021年会上抽中11万元现金大奖,因对该项奖金的性质认识不一致,公司不愿兑现,夏诗澜称经她不断索要,公司老板才同意向她支付2万元奖金,但很快就开除了她。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裁决公司向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及未支付的9万元年会奖金。
一审法院认定夏诗澜在年会上抽得11万元奖项属员工大奖,用人单位应给付劳动者相应的福利待遇,故一审法院认为公司应支付夏诗澜奖金差额9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00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