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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已离职 发布视频属侵权

2023-06-21 来源:澎湃新闻网

  浙江舟山女子小菡20多岁,2022年6月入职普陀某水产公司,成为一名网络主播,主要负责在公司的抖音账号上直播叫卖海鲜,并定期录制发布短视频进行引流、推广。2022年8月底,小菡办理了离职手续,可她却发现“前东家”的抖音号上,仍保留着她出镜带货的短视频。于是,她将“前东家”告上法院,以侵害肖像权为由,要求公司删除相关视频并赔偿损失。小菡起诉后,公司第一时间将短视频下架隐藏。


  法院认为,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肖像许可使用的时间应认定为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致。


  小菡离职后,在双方未对含有小菡肖像短视频的使用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形下,被告未经小菡同意,不能继续发布含有小菡肖像的短视频。被告在抖音号继续维持该视频的发布状态,构成对小菡肖像权的侵害。近日,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小菡500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