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其中,针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以及罕见病治疗用药,则不设置获批时间的限制条件。此外,今年的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不再将新冠用药单独作为药品申报条件,而是按照一般创新药品类型进行申报。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