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出台“三孩”政策后,不少省份都延长了生育假。毫无疑问,在“三孩”政策下延长生育假,鼓励生育的意味非常明显。然而,延长生育假的政策,却让不少育龄女性更加惶恐,直呼“更不敢生了”。
在2022年两会上,不少女性代表和委员就相关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在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看来,如果让企业承担延长生育假的成本,企业干脆从一开始就减少招聘女职工;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呼吁,警惕延长女性生育假可能带来的就业歧视;而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认为,可以通过补助企业,鼓励企业招聘育龄女性进而保障女性就业权益,从而促进生育。
如何平衡女性就业权益的同时促进生育,似乎是一道绕不过的话题。
就业隐形歧视加剧
关于延长生育假反而加剧就业歧视的担忧,似乎并非空穴来风。
2021年放开“三孩”后,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政策进一步延长生育假。
目前,全国各地规定的女性产假加上生育假的范围大概是128天至190天,主要省市基本上都是158天,而男性陪产假一般在7至30天之间,主要省市基本都是15天。
在蒋胜男看来,女性产假和男性陪产假之间的天数差异进一步加大,导致男女员工因生育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有着更大差异,女性因生育遭受的就业歧视可能进一步加剧。
在实际就业市场中,隐形歧视更是屡见不鲜。
王磊(化名)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HR,他的工作是为公司招聘销售人员。
“其实公司销售这工作,男性、女性做都差不多。但是现在这么长时间的生育假,公司肯定不愿负担,所以能招男性就不招女性。”王磊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在职业晋升中,女性面临的压力也前所未有的增加。
某大型券商的HR李红(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二胎开放后,其所在公司在招聘女性时就已经格外关注生育问题,三胎之后更加明显。
“生育假延长之后,关键岗位招聘女性时更加慎重,甚至在筛选简历的时候,就把不少本来颇具实力的女性候选人筛掉。”李红透露。
身为女性的李红对此也比较无奈,她坦言,现在行情和领导的实际要求就是这样,毕竟比较关键的岗位,在将近半年产假和生育假期间,不可能随便找人代替。
焦虑情绪甚至已经影响到一些已婚已育女性。
“最近找工作时,几乎所有公司都或旁敲侧击,或直接询问有没有二胎计划。”已经生育一孩的李嘉嘉(化名)说。
李嘉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这种时候,她会从自己实际经济压力出发,向用人单位保证不会再生育“二孩”、“三孩”。
“‘二孩’开放之前,已婚已育对女性是种优势,但是这几年‘二孩’、‘三孩’的放开,加上生育假的延长,感觉公司招聘女性时顾虑越来越多。”面对就业市场的变化,李嘉嘉说出了自己的观察。
研究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凌云认为,在延长生育假之后,女性群体本身的内卷也更加严重。
“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一些国有企业这样的体制内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比较到位。但是原本就存在就业歧视的一些行业,比如说不少私营企业,就业歧视就变得更加严重。如果女性想要跻身于保障较好的体制内单位,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李凌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生育成本如何分摊?
就业歧视背后,多出的生育成本究竟该由谁承担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学研究员唐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生育本身是全社会的事,不能变成一个家庭的事。政治经济学中一直把生育看成是人口的社会再生产。
但在实际生活中,除了家庭本身,女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同样负担了不少生育成本。
李凌云认为,“三孩”生育政策下,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一定提升了,这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企业实际上负担了不少女性的生育成本。目前产假加生育假时间将近半年,除了工资,企业还承担了不少隐形成本,这对育龄女性多的企业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翟美卿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这又涉及到产假成本和生育假成本分摊的问题。
李凌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是98天,目前没有延长,“三孩”政策出台后,各地延长的是实际上是生育假。比如在上海,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增加为60天,有些地方延长的时间更长。
事实上,生育假延长之后,不少地区用人单位成本的的确确增加了。
“社会保险法规定,98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出的。但生育假怎么来支出,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上海60天的生育假仍然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但是全国不少地区,生育假并没有纳入生育保险基金,这个负担实际上转嫁到用人单位身上。”李凌云说。
黄细花直言,如果让企业承担生育假多出的成本,不少企业干脆从开始就少招,甚至不招聘女员工。在她看来,多出的生育假成本,应该由政府承担。
李凌云也认为,各地应该尽快明确生育假成本究竟由谁承担,如果单纯让用人单位承担,其鼓励生育的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但即使政府或生育基金负担了显性成本,用人单位的隐形成本同样不可忽视。
李凌云分析,女职工如果生育,会给单位带来很多隐性的成本,比如这段时间职位空缺,用人单位或者需要招聘新人,或者是把这个女职工的工作量由其他劳动者来分担,这样就会产生额外的招聘成本和管理成本。
另外,女职工哺乳期间会减少有效工作时间,这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管理、经营成本都有影响。
探索企业补助
作为生育主体中越来越不可忽视的一环,用人单位在促进生育中的作用越来越不可忽视。
李嘉嘉说,其实在“二孩”政策出台后,她曾经动心过。但是面对日益严重的就业歧视,她打消了“二孩”的想法,更不用说“三孩”了。
“像延长生育假,对女性有‘过度保护’的意味,反而让大家更加不敢生了。”她坦言。
不少声音认为,推行三十余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从侧面帮助了中国女性的职业平权。
2018年,中国女性劳动参与率高达61%,不仅高于发展中国家,也高于很多发达国家,大多数国家女性劳动参与率都在50%左右,印度女性劳动参与率只有不到27%。
唐昀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宣传“不劳动者不得食”,女性的劳动参与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家庭劳动的价值在社会上一直很难得到认可,加之不少小家庭需要依靠双职工的收入支撑,所以中国女性非常重视职业发展。
在多年影响下,职业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女性生育前考虑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对于生育“二孩”、“三孩”女性,尤其如此。
国家统计局202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数量从2017至2020年,已连续出现“四年降”,去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低于国际上公认的生育率1.5的“高度敏感警戒线”。
持续降低的出生率给我国的人口形势拉响了警钟。鼓励生育,又该如何让企业和女性放下后顾之忧?
翟美卿认为,要让企业支持生育,国家要对企业招收育龄女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收女性职工,“女职工聚集企业的支持力度,应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在李凌云看来,各地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强制性的规定,并建议由社会保险基金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工资补贴。
更具综合性的“稳岗”补贴,同样是值得探索的。
她分析,在设计生育补贴时,可以重新设计一份“稳岗”补贴。生育补贴可以直接补贴给女职工,而“稳岗”补贴则直接给用人单位。
“女职工生育过后恢复原来的岗位或者安排到了合理的岗位,待遇包括职业发展不出现大幅度下降,用人单位就可以拿到‘稳岗’补贴,用人单位女职工的数量越多,就可以拿到更多补贴。上述补贴可以从各项保险基金中或者财政中调配。”李凌云说。
既然保证女性就业权益是促进生育极为重要的一环,那么就不可能单纯依靠一两项政策完全解决问题。不少专家认为,多方面的机制值得探索,男性陪产假和育儿假就是其中一项。
李凌云说,现在不少地区男性陪产假和育儿假都是非强制的或者建议性的,到用人单位层面,非强制的假期很可能会消失,这不但会加剧女性职场歧视,还不利于男性参与家庭,最终无法有效促进生育。
她说,“各地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强制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