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9日20时许,山西省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京昆高速太原方向688km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鲁Q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晋A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两车均不能移动,犹如霸道的“拦路虎”,晋A牌货车所载防冻液、玻璃水等货物洒漏一地,几乎铺满了第三车道路面,现场一片狼藉,严重阻碍了道路正常通行。
经了解,鲁Q牌驾驶员王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眼看要追尾了才急打方向进行避让,但由于跟车距离太近,驾驶室还是撞在了前车尾部,最终导致前车车厢损坏,货物散落,所幸的是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确保安全,尽快恢复道路正常通行,民警一方面对事故路段采取分流管控措施,防止车流大量涌入造成现场交通拥堵引发二次事故;一方面设置好警示标志,引导后方车流避让,保障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同时迅速联合清障人员现场开启总动员模式,众人都当起“搬运工”,帮助当事人尽可能挽回损失。经过两个小时紧急救助,路面恢复正常通行。
经调查,当事人王某驾车时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导致事故发生,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什么是“安全车距”?
安全车距是指后方车辆为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一般来说,车速越快、车重越大,安全车距也就越长。
安全车距在法律上有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因为天气原因,能见度比较差的情况下,安全距离就要更长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交警提示:为保证安全文明出行,希望广大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时刻记住保持安全车距、保持安全车速,距离能产生美更能产生安全。
文字:贾 立、郑 勤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