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8510528811 广告:18510528811

轮班接娃出事故 孩子受伤家长管

2023-07-19 来源:《法治日报》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的任某与陈某、刘某达成协议:三家轮流接娃放学,每家接一周。2019年5月的一天,任某9岁的女儿小馨和陈某家的孩子放学后,一起坐在陈某驾驶的汽车内。轿车行驶至乌苏市某路段时,陈某在弯道超车,不慎与案外人李某驾驶的货车碰撞,事故造成小馨骨折。交管部门认定,陈某在会车时超车、弯道路段超车、超速行驶,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020年5月,因赔偿未能协商一致,任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小馨医药费等损失共计17万余元。“我们三家约定轮流接娃,应当认定为好意同乘。”陈某认为本案是无偿好意搭乘行为。法院认为,三方达成的协议为三家均负有责任和义务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等价交换行为,而非偶遇的免费搭乘。近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9万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