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山西省近日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