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是解放前入党、为革命事业做出过特殊贡献的某单位离休老干部,已于2018年过世。赵某是一名网店店主,在某科技公司经营的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为宣传产品使用效果,赵某以姚某生前接受专访时所拍摄的身披勋章的特定肖像照作为商品背景配图,该图在整幅页面占比近二分之一。姚某的五位子女发现此事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过世者肖像作为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益,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被告赵某未经许可使用五原告过世父亲的生前照片作为商品背景配图,并且在该照片上配有对商品进行宣传推广的文字内容,该使用行为已经侵犯了过世者姚某的人格权益,应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法院判令被告赵某在其店铺主页向五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5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