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古稀的亲兄弟,为了老宅的使用权闹上法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弟弟一家最终补偿哥哥3万元,哥哥同意放弃老宅的使用权。7月27日,在百朋人民法庭调解室,弟弟一家将3万元交至哥哥手中,两兄弟终握手言和。
玉斌(化名)与玉启(化名)系亲兄弟,上世纪80年代初,两人的父亲在村里建起两间平房,平房占地面积约90平方米,用于一家人共同居住。后兄弟两的父母相继过世,家中的姐妹也因嫁人均迁出村里,仅剩玉斌、玉启兄弟俩在家中。之后哥哥玉斌的孩子成家了,玉斌便也搬离村里与子女共同居住。2004年,弟弟玉启将上述宅基地上的老房推倒重建了一栋二层楼房。玉启在建房子时,哥哥玉斌给了弟弟1.5万元,玉启答应给一间房让哥哥回村时居住。
然而,2018年玉斌回村时,弟弟玉启却拒绝为哥哥提供房间居住。玉斌提出自建一幢房子时,也遭到玉启的拒绝,双方为此产生矛盾,于是玉斌找到百朋法庭,要求法庭帮忙调解。
2022年12月,双方在柳江区法院特邀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一致意见,由玉启支付补偿款3万元给玉斌,玉斌放弃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约定2023年7月30日前支付完毕。
7月27日,在法官的见证下,玉启一家将3万元补偿款交给了哥哥玉斌,兄弟两人重续亲情。
文字:吴荣芳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