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大学刚毕业的郝先生以2900元每月的价格,在浙江杭州滨江区租赁了一间公寓房,约定租期为一年。租赁合同签订后,郝先生根据房东要求支付了3个月租金8700元以及押金2900元。可刚入住没几天,郝先生就发现自己租住的公寓根本无法正常居住。“一到晚上,房间里就全是油烟味,呛鼻子辣眼睛的。”郝先生说,公寓楼下有很多餐饮店,油烟全从窗户飘入屋内。居住近两个月后,郝先生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搬离了房屋,同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2900元,但房东拒绝退还,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在近2个月内,出租人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来消除影响,存在过错,应对合同的解除承担责任。近日,法院判决出租人退还郝先生押金2900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