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对于保护山东省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条例立足破除机制障碍、填补制度空白、明确落实措施,重点从明晰部门职责、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综合监督管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编制、调查、监测预警与评估等方面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海洋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山东濒临渤海与黄海,拥有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和丰富的海洋物种。条例专门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对滨海湿地、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推进砂质岸线修复、潮沟疏通、植被修复恢复、底栖生物增殖等生态修复工程,并对海洋生物综合保育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实施近岸水环境与水生态一体化修复,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文字:李 蕊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