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铲屎官会通过网络购买宠物,但由于自己无法现场了解宠物情况,很容易遇到以次充好、索赔难等问题,进而引发纠纷。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宠物消费纠纷案件,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2023年6月,陈女士与上海某宠物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联系,网购了一只英国短毛猫,连同运费一共支付了2181元。猫到家后一直精神萎靡,且伴随发热、打喷嚏、流鼻涕等症状,陈女士遂将猫送诊。经医院检测,该猫携带疱疹病毒和杯状病毒,后经治疗无效死亡,此时距离陈女士喂养该猫不到10天。陈女士得知自己买到“星期猫”,立即联系上海某宠物公司工作人员,双方交涉未果,陈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上海某宠物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是外地企业,即便后期陈女士胜诉,异地执行也将面临很大困难,遂在庭前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积极促进双方网上调解。经过几轮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互相谅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上海某宠物公司赔偿陈女士货款及各项损失共计3100元。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10天。
法官提醒:铲屎官无论是在线下还是线上购买宠物,应当注意选择具有营业执照且已经取得相关资质的专业宠物繁育、销售机构,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时,要注明宠物品种,并最好附有健康证明、体检报告等。若不幸购买到“星期猫”,可以整理好相关材料及时发起维权,挽回损失。
文字:孙 露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