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精神药品案,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22年9月,被告人吴某利用自身有睡眠障碍可以在医院购买艾司唑仑、酒石酸唑吡坦片、佐匹克隆等精神药品的便利,为谋取利益,在明知对方是吸毒人员的情况下,多次将上述精神药品出售给对方。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其有部分犯罪事实系犯罪未遂,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可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