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上海的小刘通过微信和开开汽车公司销售人员小李沟通购车事宜。小刘询问小李:“何时可以提车?”小李则回复:“最快一周内提车,最慢也不超过15天。”得到小李的答复后,小刘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逾期交车超过15天的,买车人有权解除合同。随后,小刘陆续交付定金及购车款。后汽车公司一再推迟提车时间,小刘将开开汽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付购车款。小刘诉称,自己曾和小李说过着急用车,对方回复很快就可以提车。他催促小李提车事宜,但对方却一直推说“要再等几天”。
法院认为,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未约定交车具体时间,但根据小刘和小李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小李向小刘明确交车时间为订购车辆后的7至15日。开开汽车公司逾期交车属于根本违约。近日,法院判决开开汽车公司返还已付购车款及双倍定金。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