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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为她废肉刑

2023-09-21 来源:图书《你所不知道的帝王》

  “肉刑”,是古代残废肢体、残害肌肤、破坏身体机能的黥、劓、刖、宫等带有原始、野蛮色彩的刑罚。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风行。到了公元前167年,汉文帝刘恒下诏废除此刑。而促成他废除肉刑的,竟是一位年龄只有十几岁的民间小姑娘。她的名字叫缇萦。


  汉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齐太仓令,为官清廉,后辞职研究医术,到处游历行医。有一次在为一个贵妇人治疗时,因贵妇病入膏肓,病重去世,他遭到诬陷。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须受肉刑。由于淳于意曾当过官,所以应当被押送长安受刑。与家人临别时,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不禁悲从中来,喟然长叹:“哎!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紧急事情,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听到父亲讲这些话,女儿们更是痛哭不止。


  这时,淳于意最小的女儿、时年14岁的缇萦走上前来:“父亲,孩儿虽是女流之辈,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业来。我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上书皇上,替您洗辩冤屈。”经过一路艰难跋涉,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缇萦请人代拟奏章,冲破种种阻碍,大胆上书汉文帝陈述冤情:“我的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声,现在不慎犯了事,按律当受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缇萦为父冒死上书的胆识孝心,和甘为奴婢的牺牲精神,感动了宽仁贤德的汉文帝。同时,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于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汉代初年还保留的黥(刺面涂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


  同年,新的刑律颁行天下,其中规定:黥刑,改为剪去长发,以铁钳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竹板子;斩左趾,改为打五百竹板子;对于犯斩右趾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弃市处死;而对于判处其他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则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


  汉文帝废除肉刑,既顺应了民心,又为农业生产保全了劳动力。而少女缇萦为救父不畏艰难和强权,勇敢地上书皇帝,又为汉文帝废除肉刑提供了契机,最终促成了肉刑的废止。缇萦上书救父的事迹在历史上被广为传颂,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曾由衷地赞叹道:“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



文字:刘继兴、刘秉光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