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施先生是一名已婚中年男士,在某相亲平台隐瞒其已婚事实,与陈女士在该平台相识并发展成恋人关系。2022年4月中旬,陈女士因急需1万元向施先生提出借钱。在写借条时,施先生可能害怕陈女士以后发现其已婚而离开他,便提出让陈女士将借条金额写成10万元,表示这样才能证明陈女士对他是真心,不会离开他。出于对感情的重视,陈女士听从施先生要求,将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壹万元整”改为“拾万元整”。而后,陈女士无意间得知施先生是已婚人士,要求分手。2023年2月,施先生将陈女士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结合双方转账金额、借条涂改痕迹以及双方陈述,法院综合认定双方借款为1万元,而非10万元。近日,法院判决陈女士返还原告施先生借款1万元及逾期利息。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