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李某,女,1991年出生;刘某1,男,1996年出生。李某与刘某1于2018年相识并自由恋爱,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刘某2。李某称,刘某1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有出轨迹象、存在嫖娼等行为,对家庭不管不顾,其所作所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李某请求,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刘某2由自己抚养。刘某1辩称,不同意离婚,李某请求离婚系受其家人影响。法院认为,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李某、刘某1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离婚势必对其成长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最终,法院判决:不准李某与刘某1离婚。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