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刘先生夫妇看中上海松江区的一套房产,与房主马阿姨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计划于2022年6月13日前交接房屋。哪料,当年6月8日,房内租客突然去世了,此后,买卖双方就交房事宜协商不成,刘先生夫妇无奈起诉,要求马阿姨履行交房义务。马阿姨辩称,目前房屋产证已在原告名下,只是因屋内租客死亡,刘先生夫妇想要退房,才拿未按时交房当借口。法院查明,事发当晚,警方通知刘先生到场,但刘先生表示房屋尚未交付,没有钥匙。警方叫人来开锁,刘先生签完笔录仍以未收房为由离开了。事后要求马阿姨当面办理交房手续,但马阿姨一直未露面。后双方于今年1月办理了交房手续。法院认为,租客死亡事件发生后,马阿姨本人一直未出面办理房屋交接事宜,该行为构成违约。近日,法院判决其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4万余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