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磁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网购减肥产品引发的纠纷案件,办案法官在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基础上,耐心释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3年3月,原告曾某通过小红书平台看到被告殷某发布的减肥产品信息,便多次联系殷某购买该产品,金额共计6660元。曾某在收到殷某邮寄的减肥产品后,发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便诉至宁阳县法院要求殷某退还6660元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666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发现,双方虽情绪激动、矛盾尖锐,但本案案情较为清晰。为妥善化解纠纷、节约诉讼资源,承办法官决定于开庭前组织调解,在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找准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分析利弊及诉讼风险,最终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殷某一次性支付曾某230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文字:党思波、黄 莞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