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山西省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暨河湖长制工作表彰会在忻州市河曲县召开。
水土保持是河湖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多年来,全省上下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群众脱贫致富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今年6月,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省今后一个时期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目标和具体举措。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开局之年,我们要锚定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目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明确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加强预防保护,聚焦重点区域,突出空间管控,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推进10个县(市、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整县试点建设,建设1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打造100条高质量精品小流域,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100万亩,扶持1000个水保生态经济专业户,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要完善监管体系,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分区分类精准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管行业、管生产、管建设,必须管水保”工作要求;要加强组织统筹,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水保”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保障。
会议还表彰了90个“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110名“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120名“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优秀河(湖)长”。
文字:康梅芗、范 珍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