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的牛某和高某合伙成立了一家研发手机工具类应用软件的公司,主要面向安卓应用市场下载使用。之后,为增加广告收益,二人决定在开发的诸多手机应用软件中插入广告代码压缩包,设置强制弹窗广告功能,通过后台监控用户的解锁屏、安装或卸载软件等操作,强制用户手机自动播放弹窗广告,并隐藏软件图标、进程、广告关闭键等,通过非法控制用户手机的手段,将用户的手机流量变现牟利。2022年8月,牛某、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被告公司、被告人牛某、高某采用技术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近日,法院判处被告公司罚金1万元,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