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晚,湖南岳阳的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发现公安机关正在前方设卡查酒驾,立即掉头逃逸。交警马上驾驶警车拦截,张某不但拒绝停车,还多次刮撞警车以及周边社会车辆。眼见警车落在张某驾驶的小车后面,李某、刘某等4名青年出于协助追逃的目的,随即驾车对张某进行追缉,张某惊慌之下弃车逃跑。由于天黑路滑且饮酒后意识模糊,张某摔入阴沟导致腿部受伤。2022年7月21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张某刑满释放后,将李某等4人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某酒后无证驾车,遇交警查酒驾逃逸,相继与警车、社会车辆刮撞,下车后继续往光线不好的方向逃跑,在未受到任何外力作用的情况下摔倒受伤,张某自己的行为是导致自身受伤的直接原因,李某等人不存在过错。近日,法院判决张某败诉。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