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工信部发布《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下称《要求》),该标准由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旨在通过电动汽车传导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提高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运维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进而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
当前,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面临车桩安全互联互通、超快速/超大容量电能补给等新挑战。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的安全总则、充电接口安全、交流充电安全、直流充电安全以及对应试验方法、实施过渡期。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AC)充电系统和电动汽车直流(DC)充电系统,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也适用于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系统中充电相关的安全要求。
《要求》明确,对于新申请的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产品类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和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的供电设备,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