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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杆砸伤访客 未尽责物业赔偿

2024-07-04 来源:微信公众号“CCTV今日说法 ”

  2023年7月21日清晨,山东临沂的王某与其丈夫张某来到儿子居住的小区门口。尽管两人未录入人脸识别系统,但因经常出入,物业保安便主动上前刷脸,抬杆放行。然而,当王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尾随丈夫张某进入小区时,却被正在下降的升降杆砸倒在地。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物业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00元。被告某物业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小区门口升降杆属于正常运行,并不存在设备安全隐患问题,物业公司已尽到相应的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原告王某未能尽到注意义务,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对于自身受伤应承担60%的责任;物业保安在原告王某欲尾随丈夫进入小区时,未加以提醒、阻拦,也未及时手动控制升降杆抬起,应当承担40%的责任,其履行职务产生的后果,应由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近日,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共计6999.03元。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