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法治建设已经成为我的一个生活习惯,我还关注着一些检察机关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其中新密市检察院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专项、着眼整体,聚焦当前、着眼长远,既维护司法公正,又切实办好民事支持起诉、打击虚假诉讼等为民实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为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点赞。希望新密市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做实做优检察为民,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效。”
2024年9月1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中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我们孙庄村建成的1800亩的“萤火虫·乡谣农场”,”吸纳就业人员600余人,带动周边5000农户种植高品质农产品,也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相关保护范围内,也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温度。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检察机关的护航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下,“萤火虫·乡谣农场”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会发展得越来越好。”孙中岭说。
孙中岭代表所提的打击虚假诉讼,指的是新密市检察院刚刚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
原来,2023年9月13日,新密人崔某华(广西梧州打工)、周某卫(新疆喀什打工)因劳动争议纠纷分别将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诉至新密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立即向崔某华、周某卫分别支付工资95520元。该两起案件立案前,新密市人民法院将两案委托新密市人民调解中心驻新密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经调解员主持调解,原告崔某华、周某卫分别与被告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分别欠崔某华、周某卫工资款95520元,并同意于2023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新密市人民法院随后分别作出两份民事调解书,对上述两份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两份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崔某华、周某卫以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民事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新密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密市人民法院扣划了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专项奖补资金,并向崔某华、周某卫分别发放了案涉执行款(工资95520的80%即76416元)。
2024年2月,新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在参与新密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活动中根据卷宗材料敏锐地发现,涉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件中间可能有猫腻,存在骗取国家奖补资金情形。主要存在诉审执时间较短,从受理到结案仅7天;原被告无争议,被告放弃抗辩并迅速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案涉人员白某娃(原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原告、被告法定代表人不同身份出现;调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较短,案件快速进入执行,且部分案涉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并非案涉企业,当事人崔某华、周某卫与白某娃之间存在资金往来等等。因该案还涉及100余名(原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工人工资,新密市检察院在报请郑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新密市委政法委同意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随后,王品办案团队围绕案涉欠款、法院调解、执行等情况进行调查,最终相关人员白某娃承认崔某华、周某卫(两人系白某娃同学)提起诉讼提交的证据系伪造,白某娃、崔某华均承认白某娃捏造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欠付崔某华、周某卫工资的事实,白某娃承认自己利用虚假调解方式获取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专项奖补资金(即崔某华、周某卫工资款各76416元,共152832元)。
根据调查结果,2024年7月24日,新密市检察院依法提请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白某娃通过伪造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工资发放明细、捏造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欠付崔某华、周某卫工资的事实,指使崔某华、周某卫提起诉讼并故意隐瞒其不具备适格的被告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资格参与诉讼。白某娃利用人民法院的审判权获得民事调解书后,又利用人民法院的执行权达到其非法占有专项奖补资金的目的,构成虚假诉讼,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对白某娃的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9月2日,新密市公安局已对白某娃涉嫌虚假诉讼犯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对另外三起涉及郑新金金(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系列案件,新密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存在虚增工资情形,依法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7月30至7月31日,郑州市检察院就崔某华、周某卫两起案件依法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新密市人民法院再审,新密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9月6日开庭再审该两起案件。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近年来,新密市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的理念指引,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以“做实检察为民”为目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
据了解,2021年以来,新密市检察院共受理一审、二审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99件,其中提请省市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5件,提出检察建议25件,人民法院均采纳;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76件,提出检察建议76件,人民法院均采纳;办理涉及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维权、未成年保护等案件14件,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人民法院均已立案并作出相应判决。办理的牛某执行异议之诉检察监督案,在依法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同时,还为当事人挽回损失50余万元。
新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晨表示:“代表委员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新密市检察院将以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期待为动力,把代表联络作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渠道、改进联系方式,不断拓展延伸新密市检察院工作深度、广度和维度。”
文字:张胜利、杨意
编辑:黄 敏
审核: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