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全覆盖+实质化”监督检察办案。
2024年11月4日,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主动邀请郑州市检察机关3名人民监督员“上门”担任案件“质检员”,全程零距离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案件“晒在阳光”下,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引进“外脑”,装上“慧眼”。
案件评查前,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新密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张定一首先为3名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该院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案、评查标准、办案流程和保密承诺等事项。同时向人民监督员详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等相关规定,使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
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三名人民监督员以评查员身份,对该院今年办理的3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了评查。3名人民监督员通过翻阅纸质卷宗,核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内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对照评查标准和要求,就线索受理、诉前审查等各环节文书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检察建议说理是否充分、监督效果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查,并提出意见建议。
评查结束后,参与评查的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的案件办理质量给予了肯定:认为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调查取证依法依规,检察建议说理充分,对检察机关案件的办理成效表示满意,同时表示这种“面对面”评查,“零距离”监督的方式,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大家一致表示,今后将持续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被邀请的人民监督员、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主任科员刘铁成说,“通过此次‘沉浸式’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对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及文书制作等细节也有了更深更细地了解,对于以后更好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来说,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充电‘长知识’机会。”刘铁成希望新密市检察院继续用心用情办好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监督员、河南泽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孙世博建议,新密市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人民监督员、河南省登封市统计局干部张耀峰建议,希望新密市检察院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受害人保护机制,加强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和后续保护等工作。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下一步,新密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展监督范围,完善监督方式,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实现检察权行使与接受监督的深度融合,促进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推动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编辑:苏东峰
审核:袁 野